1、生育两孩无需审批
长期以来,办理准生证尤其是异地生育办证过程过于复杂,时常受到各界诟病。《决定》指出,中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并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
这一政策的调整,是否意味着“准生证”制度将出现重大变革,外界普遍关注。
2、生育多孩依旧要罚
根据《决定》,不符合政策的多孩生育依然将受到处罚。《决定》指出,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3、异地生娃不再麻烦
2014年底全国流动人口达2.53亿人,“十三五”时期,城镇之间人口流动将日趋活跃。对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问题。
《决定》提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
4、计划生育仍享优惠
根据《决定》,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将继续享受优惠,国家将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决定》指出,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5、再生育女性有保障
根据《决定》,今后中国女性再生育的后顾之忧将大大缓解。《决定》指出,依法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
6、严打胎儿性别鉴定
尽管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整体水平依然偏高。二孩放开后,如何避免鉴别胎儿男女?
《决定》指出,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7、孩子上学有保障
全面放开两孩后,孩子多了会不会遇到上学难的问题呢?
《决定》指出,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
8、加快培育儿科医生
根据《决定》,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我国将加大对儿科医师队伍的建设。《决定》指出,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合力确定服务价格,在薪酬分配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9、建立出生人口监测预警机制
《决定》提出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陈友华表示,其实国家推动建立全人口信息已经多年,建立平台的难点不在技术,而是在管理上。由于一些民众瞒报,信息搜集起来比较难。此外,一些政府部门各自为政,存在重复浪费资源的情况。
10、继续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制”
近年来,“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是否应该取消曾引起社会讨论。
《决定》明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