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全国法制宣传日
陈芳 李佳 毅盛
2001年12月4日,我国设立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是第2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要求,每年都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建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借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要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为维护广大群众利益,与那些违法、犯法行为作斗争,使我国各项事业能够健康顺利开展!
你知道我国的著名法学家吗?
你知道世界上著名的法学家吗?
胡果·格劳秀斯
胡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 1583~1645),荷兰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学创始人,被誉为“国际法之父”与“自然法之父”。曾任律师、司法官和外交官。他的研究涉及法学、政治学、文学、语言学、史学等。他享有盛名是被监禁期间所写的《荷兰法律导论》及国际法和名著《战争与和平的权利》。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1689.01.18~1755.02.10)或名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男爵,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和法学家,西方国家学说及法学理论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 。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 。他的《论法的精神》奠定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
杰里米·边沁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02.15~1832.06.06)是英国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先驱和领袖,被公认为伦敦大学学院的”精神之父”。他对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Friedrich Karl von Savigny,1779.02.21~1861.10.25),贵族家庭出身。普鲁士王朝法学家,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创立者,先后任职普鲁士王朝司法大臣、柏林大学校长、马尔堡大学和兰茨胡特大学教授。历史法学派主要代表,该派首创人G.胡果(1764~1844)的学生。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1841.03.08~1935.03.06)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1866年成为律师,1882年成为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和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1899年出任该法院首席法官,1902年至1932年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国实用主义法学、社会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的奠基人。他在《普通法》一书中提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的法律经验论和“法律是对法院将要做什么预测”的法律预测论,阐述有限遵循先例原则,为法官自由裁量权和判例法提供法理支持。
罗斯科·庞德
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1870~1964)出生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市。1870年,庞德在内布拉斯加大学(University of Nebraska-Lincoln)学习植物学,分别于1888年和1889年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1889年,他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读完法律学位后,返回内布拉斯加州开业当律师,是美国20世纪著名法学家。
罗纳德·德沃金
罗纳德·德沃金(Ronald.Myles.Dworkin ,1931.12.11~2013.02.14)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沃塞斯特。他先后在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在耶鲁大学获得硕士学位。他关注人类尊严与权利,是当代英美法学理论传统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理查德·艾伦·波斯纳
理查德·艾伦·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1939.01.11~)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Senior Lecturer in Law),被誉为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他是法律经济学创始人之一,是历史上文章被引用量最高的法学学者,著有《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理论的前沿》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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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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