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节日简介
1983年,海关合作理事会成立30周年之际,海关合作理事会决定设立每年的1月26日国际海关日,以纪念海关合作理事会的成立。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美国的援助下,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逐步恢复,亟需发展彼此间的国际贸易,但各国海关制度的差别,妨碍了国际贸易及其他国家交流的开展,特别给关税及贸易统计的相互比较和国际谈判等问题带来了麻烦。为此,欧洲经济合作委员会的十三国政府于1947年9月12日在巴黎发表联合声明,准备建立欧洲海关同盟,并在布鲁塞尔成立海关同盟小组。1950年12月,由该小组草拟,有关国家签署了《关于建立海关合作理事会公约》。根据这一公约,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53年1月26日诞生了。
海关合作理事会是世界上唯一的政府间的国际性海关组织,它是各国交流海关业务的场所,为各成员国在其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活动的舞台。理事会的主要工作通过召开一系列国际海关会议的方式开展,会议议题,大到如何与其他国际组织配合,打击国际贩毒活动,小到诸如茶叶包的属性一类事情。各国代表或观察员通过参加会议,了解世界最新海关技术和监管办法,掌握国际海关的信息和动态。海关合作理事会有成员一百一十多个,总部设在布鲁塞尔。我国于1992年初成为海关合作理事会的正式成员国。
首先是技术性,虽然各成员国的代表来自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但理事会遵循的是“只谈业务不谈政治”的原则。
其次是独立性,它不受任何国际组织或集团的控制,自身有一套严密的组织机构和独自的财政核算。
理事会负责管理联合国《一九七二年集装箱关务公约》的实施,有人因此认为它是联合国的下属机构。其实它与联合国是在平等基础上的合作关系,遇有重大的业务活动时,理事会均通报联合国秘书处。再次是咨询性,它不接受办理具体海关业务,且避免干预成员国海关的内部事务,它通过调研国际海关法规和一系列简化监管手续的方法为各国海关服务,还通过举办各类的讲习、培训班和地区性研讨会等方式,广泛而多层次地发挥咨询作用。
各国政治、经济情况不尽相同,海关职责也有差异,即使同一国家,各个历史时期海关职责也有变化。但以下几项职责是绝大多数国家海关基本相同的:
①对进出口货物、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实施监督管理,有的称作通关管理,有的称作保障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
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许多国家海关除征收关税外,还在进出口环节代征国内税费,例如增值税、消费税和石油税等。有些国家海关,还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进口商品罚金等。
③查缉走私。各国海关部对逃避监管、商业瞒骗偷逃关税行为进行查缉,尤其对走私禁止和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特别是毒品,每一个国家海关都加大查缉力度。
其他部分或个别国家海关具有的特殊职能:如编制对外商品贸易统计、保税管理、沿海巡逻警戒、管理航行一级保护版权和专利权等。
21世纪初,有些国家除对传统的有形贸易(实物)监管外,还对无形贸易(服务贸易)进行监管。许多国家政府指令该国海关履行国际出口管制制度,即对高科技产品、导弹技术产品、核相关双重用途产品、生化武器、常规武器、环境污染物质和有毒废料、濒危物种、文物等进行管理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中国海关职能有4项:监管、征税、查私和编制海关统计。
注:图片与资料均来源于网络
昌平小伙伴:
用责任捍卫国门尊严,用文明树立海关形象,用服务提供通关便利,用实干彰显人生价值。值此节日,向中国海关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