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凝聚社会共识
创新维权机制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
创新维权机制,全面履行职责
聚焦消费难题,提升监督效能
强化消费引导,倡导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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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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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途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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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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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维权
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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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维权
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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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为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在国内消费者共享有九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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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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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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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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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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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