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消费活力——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啦!

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


诚信消费、依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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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今年“3·15”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重心,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有力有效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开展六项活动营造“3·15”年主题氛围,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活动预告


01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活动

举办全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暨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启动仪式,组织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同时,以各分局、各分会为单位,结合辖区实际,联合区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突出“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宣传氛围。

02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进”活动

各分局、各分会结合工作职能,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等方式,“面对面”“零距离”开展政策宣传、法规宣讲、科普讲座等,充分发挥消费教育共享基地作用,通过开展“群众看基地”活动,加强对消费者群体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消费群体的普法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本领,进一步扩大“六进”影响力。

03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

紧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计量、价格、产品质量等领域及装饰建材、液化气、黄金饰品等民生重点关注商品,组织开展相关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和检测抽查,防止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04

开展消费警示提醒、合规约谈等活动

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及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针对消费投诉反映集中、近期消费投诉增长较快的行业、企业开展警示提醒和合规约谈,提醒经营主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

05

开展法庭庭审“开放日”和共享法庭活动

会同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法庭庭审“开放日”和共享法庭活动,邀请消费者、经营者和维权志愿者代表共同走进法庭,旁听观摩消费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同时,以各分局、各分会为单位,组织相关行业经营者走进所在地人民法庭,“零距离”接受法律熏陶,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促进经营者依规经营,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积极作用。

06

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对假冒伪劣商品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和销毁,通过集中销毁行动或公布一批假冒伪劣典型案例,展现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的成果,震慑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拟稿:投诉举报中心

审核:投诉举报中心

发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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