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移动互联网,通过微信、QQ、陌陌等社交软件进行的传销活动就是微传销。当传销插上了科技的翅膀,无疑传播范围更广,危害性更大,也更具隐蔽性,成为监管的“灰色地带”。
一份最新的调查报告显示,保守估计“微传销”参与人员在千万人以上,参与金额达数千亿元。那么,微传销具体都是怎样进行的?它的危害有多深多广?在互联网迅速渗透和发展的今天,监管部门又该如何转变监管方式呢?
传销在过去总是与限制人身自由,以上课方式“洗脑”、吸引传销成员,以昂贵的产品为媒介等相联。而如今,所谓微商们之间的传销规模更大、范围更广、不确定性也更高。自主创业做微商的严女士偶然进入了一个号称是某流行品牌面膜的代理商群,做起了卖面膜的生意。
严女士说,她之前是通过同学的朋友,加入这个微商群。最开始在朋友圈发了一个产品,这个产品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对方说现在这个产品特别流行,而且用得特别好。面膜,一盒6片,市场价198元,从他们那里拿货的话就比较便宜。
严女士也不傻,怎么会随便相信群里的消息。不过这位微商卖家一直在朋友圈发着卖东西的支付宝截图,以及有房有车、四处游玩的生活照片,使得严女士越来越心动:
心动后的严女士拿出了6000块钱进了一批货,不过,之后两个月苦口婆心推遍了自己朋友圈的所有人,也只卖出了十多盒,纯利润不过六七百。为什么自己就卖不出“保时捷”来?严女士找到了上家,这才知道多挣钱的秘密:零售当然不行了,发展下线才是正道,手段则是作假。
严女士指出:
某品牌微商代理则更为直白地表示,挣钱多少完全取决于发展下线:
报告认为,传销在我国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传统线下传销、第一代网络传销和第二代网络传销。引起研究团队注意的就是第二代网络传销或叫做新型网络传销。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表示,研究团队历经半年的调研、走访河北、广东、广西、河南等多个省份,探访受害当事人、监管部门和多个相关企业,得出结论认为,自2013年以后,微传销已经成为国内传销的主要形式,保守一点(总体占比)至少在80%以上,实际上现在大部分的传销已经成为一种网络传销,也就是这种微传销。监管难度非常大。
再比如,天津天凯新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传销手段结合时新的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念,从来自全国20多个省份近9000人手中非法集资了10多亿元。
武长海认为,更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这些脱离了实物媒介的更为新型的传销,至今还没有从法律等更为权威的角度获得定性。
武长海强调,像虚拟货币传销、金融互助,这种传销形式是非常非常严重的。搜索一下百度,虚拟货币传销已经达到50万项的消息了。为什么监管难度大呢?第一是时空性,它不是在一个地方的,跨地域性的。而且它消失得非常快,一个群可以很快就解散,比方说虚拟货币传销也好、金融互助传销也好,它随时可以建一个群,转移到地下,支付方面通过(网络)资金流转,它又非常隐蔽,很难以发现的。所以说找受害者,有的时候他也不认同他是受害者,他就说他可能是比较冤。什么冤呢?就像炒股一样,为了接那最后一棒。
武长海认为,想要遏制这种新兴的传销方式,需要立法与多部门联动双管齐下。从立法的角度要去修改立法,使新的形式的传销能够适用于传销条例,这时候需要打组合拳,监管部门要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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