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终我坐着轮椅被推出了首都国际机场”……这封留美女学生的公开信,将她在美国吸食“笑气”导致下半身重度肌无力的遭遇公之于众。
这让人们开始注意到这种原本用于医用麻醉、蛋糕制作的俗称一氧化二氮的“笑气”,正在侵蚀我们身边的年轻人。
2018年4月,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对殷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笑气”一案公开宣判,这是全国“笑气”入刑第一案。
承办这起案件的法官胡旭芬说,从大的方面说,为了祖国的未来,从小的方面说,为了自己的孩子,希望自己的审判能让“笑气”远离年轻的孩子们。
以下,是胡法官的办案手记——
吸食“笑气”的以十六七岁孩子为多,多以生日助兴为名
2017年6月30日,“最终我坐着轮椅被推出了首都国际机场”的文章迅速占领微博热搜榜。作为一名长期混迹于微博、知乎等网站的资深网民,“笑气”就这样出现在我眼前。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因吸食后能让人产生快感,甚至不由自主地发笑,故被称为“笑气”,最早作为麻醉剂使用,后来又成为食品工业添加剂,多用于蛋糕制作,位列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7年11月27日,我接手了一个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子,被告人贩卖的便是这“笑气”,这是非法贩卖“笑气”被移送起诉的全国第一案。
全国“笑气”入刑第一案
我通过阅卷,理清了案情:2017年5月至10月底,被告人殷某在未取得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转售谋利为目的,以20元/盒的均价从上家处购入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然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销售,寄送到全国各地买家手中。至案发,已出售12000余盒,最低售价为24元/盒,销售30余万元,赚取差价3万余元。
此时,我才意识到“笑气”原来一直在我们身边,那些涉世未深的孩子们非常轻易地就获得了“笑气”并在尝试后上瘾。
一个16岁的女孩说,自己是在参加朋友生日聚会时,在KTV里第一次尝试了“笑气”,后来就自己也去买来吃。
他们说,吸了“笑气”后,人轻飘飘的,有点缺氧、醉酒的感觉。也有人说,和吸食毒品的感觉差不多。
从案卷来看,大部分吸食“笑气”的都是年轻人,尤其以十六七岁的孩子为多,且大多是用“笑气”为生日助兴,在KTV里吸食,他们大多不知道吸食“笑气”的危害有多大,看别人在吸就也吸了。
但也有孩子说,自己知道吸食过多“笑气”可能会窒息死亡,但还是忍不住想要吸。有一个孩子,在短短20天内就花了2000多元,分两次购买了30盒“笑气”。
这些孩子们该怎么办?如果以后我的孩子也遇到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全国第一案
朋友圈买卖“笑气”以非法经营罪入刑
2018年4月4日,非法经营“笑气”案迎来了最终宣判。
作为全国第一案,我希望我的判决,能对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的这个行为起到积极有效的导向作用。
非法经营笑气的行为是否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若可以,如何量刑才能罪刑罚相适应?刑罚执行方式该如何确定,对被告人能否适用缓刑?这是此前摆在我面前最大的难题。
首先,由于该案系全国首例,没有任何可以查询的类案,案件的定性及法律适用在实践当中尚不明确,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实践中尚有争议。
其次,如果构成非法经营罪,如何量刑才能够达到罪刑罚相一致?近年来,吸食“笑气”从国外渐渐流行至国内,在娱乐场所吸食“笑气”甚至成为一些青少年颇为“有面子”的事情,更有吸毒人员将“笑气”作为毒品的替代品。要发挥刑法惩戒、引导作用,就必须对此类行为加以严厉制止;不过殷某是初犯,他的贩卖行为尚未对购买者产生显而易见的人身危害,而且购买者对“笑气”的危害性本身应当具有一定的了解,应当对其本身的购买行为承担责任。
最终,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殷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宣判后,殷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其家属积极退出违法所得3万元,最终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至此,这份开创先河的判决,对非法买卖“笑气”的乱象发出了整治信号,为从源头治理“笑气”提供了司法经验。
一审宣判那天,能容纳200人的审判庭座无虚席,来自本县职业高中高三年级的50多名学生一起旁听了宣判。
法院邀请50多名高中学生旁听了“笑气”案审判
根据院里安排,宣判后,我向学生们介绍了吸食“笑气”的危害,告诫同学们莫要贪图一时享乐,让自己陷入难以解脱的泥潭。
我问同学们是否知道什么是“笑气”,同学们都表示不清楚。当我问他们是否知道“吹气球”,便有不少同学犹犹豫豫地举起手,他们告诉我,曾在KTV等场所看到过有人“吹气球”。
云和是一个常住人口不足14万人的小县城,小地方尚且如此,更遑论北京、上海、杭州等大城市。
交流结束后,有位同学偷偷告诉我,他的朋友圈里就有人曾经明目张胆地卖过“笑气”,他也曾想尝试吸食“笑气”,体验一下所谓“笑气”究竟是什么。但听完宣判,他说今后再也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不过,好消息是,他说,不知从何时开始,朋友圈里的“笑气”渐渐销声匿迹了。
“笑气”入刑第一案,必将对那些在暗处观望的人群产生巨大的震慑!
怎么发现孩子是否接触“笑气”
孩子行为异常、莫名亢奋,要小心
案子宣判后不久的一天,杭州下沙某医院急诊室接诊了三女一男四个吸食了“笑气”的年轻人,手臂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划伤,其中一个女孩伤得最严重。
经调查,事发前两三天,这四个年轻人就和另外四个年轻人相约在酒店式公寓内吸食“笑气”,他们多是95后的年轻男女,最小的刚刚成年,有的是同学,有的是在酒吧认识的朋友,还有的从未谋面,只因为共同的“爱好”——吸食“笑气”!
由于下沙的酒吧、KTV已禁止携带、吸食“笑气”的行为,于是,他们通过网络联系,来到其中一个人的家里吸食“笑气”。三天时间,他们在这间屋子里共吸食了15箱“笑气”,每箱有300多支“笑气”罐,总共花费近两万元。
民警算了算,这些天,他们吃住都在房间,这么多“笑气”都被这8个年轻人吸食完,他们应该不分昼夜,不间断地在吸食“笑气”。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毒大队毛警官说,长期大量吸食“笑气”会导致一些滥用人员心、肝、肾等脏器受损及神经损伤,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软瘫、半瘫等病症。
浙江省戒毒研究治疗中心主任周文华曾对记者说,“‘笑气’对人体的影响,不仅在结果上和毒品类似,甚至还有毒品的成瘾性,使用后的临床表现和成瘾是一致的。比如说,最初是冲动性使用,随着时间延长,第二阶段使用剂量会越来越大,第三阶段会让人对工作生活等兴趣大大减少,专注于使用‘笑气’,这都符合成瘾的基本特点。”
如何发现和预防我们的孩子接触“笑气”呢?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省禁毒委副主任刘静接受访谈时曾表示,作为一个家长,应该要时刻关注你孩子的动向,如果发现他的行为有些异常或者说是高度的亢奋就要警惕了;如果在家里发现了一些吸食毒品的器具,比如锡箔纸、吸管、不锈钢的“笑气”包装瓶,家长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刻报警。
来源:都市快报 (ID:dskbdskb),记者: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