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孩坐行驶中宝马车顶嬉戏!交警:去年的事也要罚

五一假期期间

一段两女孩坐车顶嬉闹玩耍

的视频在网络上火了

视频中

一辆行驶的白色宝马的车顶上

两位年轻女子坐在天窗开口处

正在猜拳嬉戏

视频来源:燃新闻

据悉

此事发生于2018年6月

事发地在广西河池

目前

交警已通知涉事驾驶员及乘车人

于5月3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由于视频中路牌显示都安、高岭,车牌号码也很清晰,广西河池警方迅速行动,介入调查。

  交警按图索骥、登门入户,找到了车主——67岁的黄某某。

  黄某某表示,他对此事并不知情。因为车子虽然注册他的名字,但使用车子的是其女儿黄某艳。


  警方通过掌握的线索和情况,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和出示的证据,最终查实:

  2018年6月23日,黄某艳驾驶车号为桂M16***的白色越野车搭载韦某、黄某、黄某某等三位女伴(均已成年)到都安一朋友家玩,吃饭喝酒后,从高岭镇朋友家返回都安县城时,黄某艳将车交给不喝酒的黄某驾驶,自己坐在副驾上,后座上的两名女子在途中将身体伸出车辆的天窗吹风、玩耍。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6条第5项规定,乘车人有在机动车行驶中,干扰驾驶,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或者跳车的行为,处20元罚款。

  交警部门据此对当事人黄某和韦某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并对两名女子和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当事人表示,并不知道被拍一事,也不知道为何过了10个月还在网上发出来,并对自己当时的行为感到羞愧,对广大网友和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

  玩耍没错,但玩错了地方,不仅要承担法律后果、社会责任,还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为此希望大家都能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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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fei133:真是无知者无畏啊。多大的危险不知道,反正知道能博眼球。

晏良:确实太危险了。

Gardi:智商30。

KYGQY :这不要命了吧?

以往类似事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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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江西新余至良山方向的经开大道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一小车打开天窗后,13岁男孩大半个身体伸出车外,直接与路上的限高杆发生碰撞,小男孩不幸身亡。

以此为戒!务必守规矩!


来源:齐鲁晚报(ID:qiluwanbao002),综合整理自澎湃新闻、广西河池交警

编辑此篇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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