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死,司机酒驾肇事找关系摆平后上网吹嘘,处分来了

  11月16日,宁波一男子潘某豪在微博上炫耀自己酒驾被抓但因托了关系,最终未被处罚。随后,宁波交警部门介入调查。

  19日,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通过官方微博公布了调查结果,对潘某豪作出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驾驶证记12分。4名涉事交警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11月16日,浙江宁波一位网友在网上晒出大把现金和聊天记录,大意是自己酒驾后托人找了关系,从而得以“不被拘留15天,不扣12分”。微博还配有一张拿着大把现金的照片。微博发酵后已被清空。

作死,司机酒驾肇事找关系摆平后上网吹嘘,处分来了

▲当事人所发的微博

  警方在通报中表示,2019年11月10日20时55分,潘某豪(男,23岁,河南省遂平县人,系微博网民“与孤独终归于好”)饮酒后驾驶浙B87A**白色现代轿车,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驶出。21时15分许,车辆由南往北行驶至海曙区机场高架青林湾大桥附近时,与同向行驶的两辆轿车发生刮擦后逃逸。海曙交警大队接报警后,立即安排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于次日锁定肇事逃逸嫌疑车辆,随即通知车主潘某豪到大队接受调查。11月12日下午,经三方自行协商,就事故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当值民警舒某某未对案件作进一步处理。为逃避处罚,潘某豪通过朋友杨某某(男,42岁,四川省巴中市人)联系在海曙交警大队当辅警的朋友沈某某,沈某某则通过辅警余某某帮忙。期间,杨某某向潘某豪索要了2万元人民币。杨某某将其中的1万元存入农业银行本人账户,其余钱款打算用于请客答谢沈某某。11月16日20时31分,潘某豪为博人眼球,将相关情况发在微博上。11月17日上午,事件在网上发酵后,杨某某将2万元退还给了潘某豪。

  11月18日,对潘某豪饮酒驾车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驾驶证记12分。同时,公安机关对杨某某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正在开展调查;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中队负责人王某,以及当事民警舒某某、辅警沈某某、辅警余某某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待进一步调查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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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交警,综合:环球时报(ID:hqsb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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