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后悔文身,花6000元洗了几次都洗不掉……

      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青少年文身提起公益诉讼。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因,是检察院在审查批捕青少年案件时,发现很多青少年身上有不同程度的文身。

      近年来,青少年的文身问题越来越突出,并且出现了低龄化的现象。文身不仅对未成年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对他们的前途也有不良影响。据了解,目前国内参军、从警、公务员录用等都对文身有明确限制。有部分被帮教的未成年人对社工反映,在返校就读、就业和择偶时,曾经的文身给他们造成了很大困扰。造成未成年人热衷文身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遏制这种现象的持续发生呢?

涉案未成年人身上多有文身

花6000元洗了几次都洗不掉

2020年4月,几名未成年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警方抓获。经查,他们涉嫌参与的聚众斗殴案,致多人轻微伤。

该案随后移送沭阳县检察院,该院副检察长叶梅承办此案。她发现,涉案的未成年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文身。

在进一步梳理了近几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后,该院发现许多涉案未成年人身上都有文身图案。“在审查办理一些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时,比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之类案件中的涉案未成年人,有许多都有文身。”

未成年人后悔文身,花6000元洗了几次都洗不掉……

△洗了三次未有褪色的文身

涉罪未成年人小陈(化名)回想起自己的文身,追悔莫及。我也是模仿别人,跟我们一起的人文身我也文。后面只要别的小孩看见我文,他也文,就这样一连串形成。”

脸上、腰背部、手臂……一片片文身遍布身体,花了6000块钱,洗了几次都洗不掉。“感觉自己很荒谬,太无知。身上留下疤痕,腿上也留疤了,花了几千块钱。”另一名涉案未成年人说。
叶梅称,青少年文身的原因主要是耍酷、模仿、攀比。“它是一个标签化的、整体式的,有一种讲究江湖义气的感觉。觉得你看我的同伴也有文身,大家都要有这个文身。”
未成年人文身麻烦多
还会影响职业选择
但是,对于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并不知道,文身可能会给未来的人生带来哪些麻烦。
叶梅介绍,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一些帮教,重新返回到社会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后悔,比如他们到某个电子厂去就业,或者想返回到原学校,这个时候就会受到排斥。
即使是普通的、没有涉罪的孩子,因为文身被学校劝退、休学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不当文身,还会影响到今后的职业选择

      叶梅:《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就规定军人是不得文身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也规定公安民警不得文身;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规定,也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位,如果体检有文身也是不合格的。另外对一些特殊岗位的需求,比如像检察院、法院招录的一些岗位,一般也是不容许有文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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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文身

无创彻底清除文身非常困难

部分店铺没有“不给未成年人文身”意识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则求助帖,一个女孩的中指侧面文上了图案,她表示自己进入到了护理行业中,担心文身以后没有办法从事相应工作,求问网友究竟是洗还是切皮能够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文身行业的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从目前来说,无创地彻底清除文身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一些负责任的文身店会明确:不给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某文身店:未满18岁咱们是不给文的。我们需要签一个协议,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等他成年以后才能文。

未成年人后悔文身,花6000元洗了几次都洗不掉……
但是在记者的调查中,有店铺对于给未成年人文身,显得轻描淡写。

      记者:是17岁,想问能文身吗?

      文身店:他父母授权可以。

      记者:需要什么东西?

      文身店:我跟他父母通个语音电话。

      记者:然后就可以是吧?

      文身店:对。
在一些县城,还有更多的文身店,完全没有树立起“不给未成年人文身”的意识。

未成年人后悔文身,花6000元洗了几次都洗不掉……

△洗完文身留下的伤疤

检察官:不给未成年人文身应上升到法律层面

正在办理对文身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叶梅认为,从长远来说,“不给未成年人文身”应该像禁止给未成年人售卖烟酒一样,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

从去年12月开始,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针对当地文身馆无证无照长期为众多未成年人文身、洗文身问题,提起公益诉讼。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已经对该县文身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此外,对文身馆经营户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目前正在办理,法院将开庭判决。

叶梅介绍,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主要针对目前的一些行政职能部门,比如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首先,在目前这个环境下,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文身行业的管理、引导。今年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要处理未成年人的事务,要贯彻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来处理。
  • 其次,家庭、学校、妇联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
  • 另外,我们也积极呼吁国家在行政法规,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及以后修正的过程中,能够在这方面做一个相对明确和更加完善的规定。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周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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