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妇女暴力日:还有多少女性遭受的暴力,无人知晓

在中国,4.3 亿个家庭的门后,每 7.4 秒就有一位女性遭丈夫殴打。

11 月 25 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比三八妇女节的名气小得多。今年这一天还没到,“女性”与“家暴”这两个词,却已意外地在中国瞬息万变的舆论场赢得了一席之地,虽然旋即让位给了更宏大的主题。

事实上,女性所遭受的暴力,不只在名人的花边新闻里。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女性都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大部分的施暴者是她们的亲密伴侣。在中国,4.3 亿个家庭的门后,每 7.4 秒就有一位女性遭丈夫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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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大多数

2009 年,26 岁的董珊珊被丈夫打死了。这距离她结婚,不过10个月。“腹膜后巨大血肿、右肾变形萎缩、头部多发挫伤、右耳耳甲血性囊肿、双眼部挫伤淤肿、多发肋骨骨折、胸腔积液、肺挫裂伤、腰椎1B4双侧横突骨折、贫血、四肢多发性挫伤。”这是两个月前,她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时的诊断书。

次年,她的丈夫王光宇被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罪名是“虐待”,而非“故意伤害”。4年后的一天,一个 23 岁女孩在求助电话中哭诉,说自己遭到了严重的家庭暴力。有报道称,打她的丈夫,正是被释放后的王光宇。与死去的董珊珊一样,这个女孩一提离婚,王光宇就扬言要杀她全家。

这件当年轰动一时的案子,你也许还记得,当然你更可能早就忘了。而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个董珊珊,她们的遭遇无人知晓。

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的媒体报道监测发现,2016年3月1日到2017年10月31日,反家暴法实施后的600余天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家暴导致的死亡案件533起,导致至少635名成人和儿童死亡,平均每天家暴致死超过1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

现实中,大多数家暴受害者,都未曾发出呼救。据联合国调查,在大多数国家遭受暴力的女性中,仅有不到40%曾寻求帮助,报警的更是不到10%。在中国,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报警。

沉默,还不是最糟的。

长期从事妇女儿童问题研究的孙晓梅教授,曾在接受采访时提及一次去北京郊区调研的经历。她说,每个接受调查的女性都被丈夫打过很多次,但遍体鳞伤的妻子,依旧会与丈夫和好,“她们认为打一辈子是应该的”。

那次调研是在1993年。可怕的是,在20多年后的今天,很多人仍旧没意识到,无论出于哪种原因,家暴这一举动本身就是错的。无论施暴者多么诚恳地认错,无论受害者是否行为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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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尚年幼

事实上,很多人反家暴的第一课,并非来自官方宣传。得益于冯远征老师入木三分的表演,家暴者形象代言人安嘉和,成了很多90后的童年阴影。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也让不到三分之二的没有类似遭遇的幸运儿们,对家暴行为产生了一种最直观的厌恶。

作为中国第一部反映家庭暴力题材的电视连续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在2001年播出,距国务院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第一次明确使用“家庭暴力”这一概念不过六年。

▲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剧照

时钟再往回拨三年,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开通当时全国第一条妇女热线。此后为反家暴法奔走26年的孙晓梅教授,就是在该中心的委派下,做了前文所说的那项调研,那也是民间机构对家庭暴力比较早期的个案研究。

正是在这些民间妇女组织和维权者所付出的努力下,2015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审议表决通过。此前,全国妇联已连续6次在全国“两会”期间,通过代表委员或以全国妇联名义提出“关于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建议”。

2016年3月1日,包含6章38条的反家暴法正式施行。这距离联合国发表《关于废除对女性暴力的宣言》,已有二十余年。

在反家暴法出台1个月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女记者红梅因采访应酬之事,被其丈夫金柱殴打致死,后一审、二审法院均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被告人金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样的定罪量刑,与七年前的董珊珊案已有云泥之别。

而反家暴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反家暴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将家庭暴力的行为方式分为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而在有关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例以及学界理论中,性暴力和经济控制也被纳入了家暴的范畴。

一项关于中国家暴状况的调查显示,性暴力在家庭暴力中占13.9%,由于羞于启齿和极强的私密性,性暴力的认定十分困难,但这严重侵犯了女性的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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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拉走了又怎样

被丈夫打死的董珊珊,遇害前曾8次到派出所报案,但她的哭诉屡屡被视作“家庭矛盾”而置之不理;《疯狂英语》李阳的妻子Kim Lee曾撰文称,一位女警在她报案后对她说,“你和你丈夫都是好人,冷静一点,回家去吧,一切都会好的。”

这一切,都发生在反暴力法实施之前。但是,在它实施后的这900多天里,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仍未臻完善。

据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2000余家家暴庇护场所,在2016年一年时间里,仅提供了149人次庇护服务。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发布的报告中,提到了一位受家暴妇女 2017年冬亲历的北京庇护服务,“工作人员的态度令她一再受到惊吓,抵达过程、住宿和餐食环境无不加重她的担心和恐惧”。

在法院审理中,家暴的认定同样困难重重。2014年到2016年,全国涉及家暴的一审案件数量共94571件,其中3741件被认定存在家暴行为,认定率仅为3.96%。很多家暴事件,因“证据不足”不了了之。

就算法院认定家暴了,幼童直接抚养权判给家暴实施方的判例仍屡见不鲜,尽管最高法已经出台了指导性意见。《琅琊榜》武术指导刘杰家暴离婚案,2016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男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却把幼子的直接抚养权判决给男方;二审(终审)判决中,仍认为将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判给施暴方,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对母亲3年来探视权无法实现一事,法庭让已经无法沟通的双方自行解决。

作为最受关注的反家暴措施,保护令制度实施中也面临不少挑战。很多地方保护令申请的支持率不到20%,而经做工作的撤回率高达三分之一。常驻人口超2400万的上海,在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审结的140份保护令申请中,核发45份,驳回45份,50份经解释后申请人撤回。“法院通过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司法调解工作,一些施害人主动承诺保证不再实施家庭暴力,37件案件的受害人自愿撤回申请。”相关报道如是称。

▲女子遭丈夫家暴法院被判不予离婚 法官: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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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夏娃杀死亚当

条条大路不通罗马,有些绝望的家暴受害者,最后举起了凶器,转变为施暴者。

“现在如果还能让你再选择一次的话,你还会这么做吗?”

“是想说实话吗?要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第二个选择。”

2005年,央视《新闻调查》栏目做了一期有关“杀夫女犯”的节目,记者柴静与枪杀丈夫被判无期的36岁妇女燕静之间有这样一段对话。长期遭受家暴的燕静说,女儿的出生让一心想要儿子的丈夫很愤怒,当她看到丈夫的手伸向女儿时,拿起了他平常用来威胁自己的枪,给了他一枪。

▲韩国电影《金福南杀人事件始末》剧照

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涉及家庭犯罪中有252名被告人涉及故意杀人罪,其中由受害人转化为以暴制暴者的有117人,占总数的46%。

2007年,陕西省女子监狱的服刑人员中,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故意杀人的女性罪犯占所有故意杀人犯罪服刑人员总数的30.35%,其中90%以上的妇女因为常年遭受丈夫的暴力伤害;江苏省妇联对该省某女子监狱1477名女性罪犯的问卷调查显示:237名女性罪犯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其中有62人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而故意杀人。

在我国当前“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的死刑政策下,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在一项研究统计的127个家暴受害者故意杀人案中,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例约占案例总数的五分之一。所适用的刑期段,也集中分布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2015年,《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发布,明确了对因家庭暴力引发的伤害、杀害施暴者的刑事案件,要充分考量其中的过错责任以及防卫因素。但是,这并不具备强制性。

也有一些辩护人,援引西方的“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无罪或轻罪辩护,但从未有人藉此免予刑事处罚。

▲央视八集系列片《中国反家暴纪事》截图

反家暴之路未竟,但情况终究在慢慢改善。

在反家暴法实施之后,越来越多受暴者勇敢发声,越来越多公权力机构在努力做出积极回应。据《工人日报》报道,11月22日,北京二中院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反家暴法实施至今,以判决方式审结涉家暴民事纠纷二审案52件,认定诉讼主张成立的各类案件总体比例呈上涨趋势。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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