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变脸的快递包裹,你碰到过吗?最近,陈先生收到的快递包裹上除了快递单,还多贴了几张商场和微店的广告。他感慨说“现在的广告无处不在,连快递都增加了这项业务”。很多网友也都表示,原来一直以素颜示人的快递包裹,开始变得花里胡哨起来,上面被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广告。
都说商机无处不在,我国是全球第一快递大国,2015年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这才让商家看到了巨大的商机。有消费者认为,快递包裹是个人付费购买的商品,快递公司不应借机生财;快递公司则表示:这种做法并无不妥!你怎么看?
快递包裹上贴小广告,网友这么说!
快递包裹不能有广告无监管
看来网友们也是各有想法,其实现在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对于快递广告这种全新的广告模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南方网说,邮政业相关国家标准规定,针对快递封装用品的封套、包装箱、包装袋都有“任何部位不能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的要求,但是这项标准为国家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执行要求。
《广告法》等法律也没有对快递广告做出明确规定。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这不是违法行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想发什么就发什么,必须把它纳入法律轨道和监管视线中良性发展。
快递包裹贴广告须把好法律关
但是,千龙网提醒说,快递包裹广告面积不大,责任却不小。他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不是想发布什么广告就发布什么广告。看似简单的广告却涉及很多法律关系,隐藏很多法律风险。
根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广告发布者和经营者必须严格依法发布广告,不能发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的不良广告,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如果快递企业违规,不仅面临着数额不菲的行政处罚,还可能就消费者的损失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快递贴广告 强送的服务恕难欢喜
人民网对此也发表文章说,快递包裹是个人付费购买的商品,消费者付了款,就享有了邮件的所有权,而快递公司擅自利用邮件,收取广告费用,既没有取得物主的同意,又没有让消费者受益,于道义上有“揩油”之嫌,常理上也侵犯了物主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不要让“包裹广告”成为“包裹灾害”
《证券日报》常务副总编 董少鹏说,创意不错,但为了照顾客户的舒适度,防止广告过度竞争引发“包裹灾害”,应该及时制定基本规范。
规定哪些广告不可以粘贴在包裹上;对广告占包装整体面积比例作出限制,对广告材质作出限制。同时根据客户反馈情况,对相应规范作出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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