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收v,不想卖的可以租180/天”
“出租微信加我长期有效”
“注册1年绑定手机,有交易记录”
01
恶意注册屡遭重击
网络黑灰产另辟蹊径
02
个人帐号被挪作他用
出租微信风险重重
01隐私泄露
02仿冒欺诈、资产损失
03骚扰好友,导致名誉受损
04帐号被用以从事非法行为……
03
严厉打击租售微信帐号
出租个人帐号亦属违规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7.1.2 微信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同时,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微信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微信帐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帐号。
来源:微信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