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加强 “自媒体”专项治理的公告

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生态环境,坚决杜绝平台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网信办“自媒体”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依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等要求,即日起,平台将对以下情形加强治理:

  • 1、违规使用帐号名称。杜绝假冒党政机关误导公众、假冒媒体发布虚假新闻、假冒名人和机构帐号名称等违反《互联网用户帐号名称管理规定》等行为;
  • 2、恶意营销帐号。不欢迎“蹭”时政热点,借势炒作;冒用权威,造谣传谣;无中生有,炮制话题,恶意诋毁、抹黑他人或组织;编造“标题党”,放大群体焦虑; 肆意抄袭,规模化“洗稿”;违背公序良俗、污染社会风气的“软色情”,推广“伪”养生等行为;
  • 3、买卖交易帐号从事非法活动。杜绝公众帐号通过转让、借用、冒用等手段来开展违反法律法规和平台运营规范的行为;持续清理批量恶意注册公众帐号的行为。

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帐号,平台经查实后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未整改的帐号做出相应的能力处罚,并删除相关违规内容,多次处理后仍继续发布违规内容的,或故意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恶意对抗的,平台将进行永久封号处理。

欢迎大家提供更多的线索,平台将全面排查、集中清理网络有害信息,对违规帐号持续进行处罚清理,希望和大家共同维护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

微信团队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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