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韵润心】知法于心 育幼于行——杭州市文澜幼儿园《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暨集团师德培训

知法于心

育幼于行

杭州市文澜幼儿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暨集团师德培训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01

与法同行 共学共悟


为全面提升教师依法从教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切实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有效保障儿童权益,促进教育公平。2月21日,文澜幼儿园特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徐雨泽律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专题培训活动。



徐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做了相关介绍,引导全体教师深入领会该法律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意义。

“小学化教学”“体罚、歧视、虐待儿童”……徐律师围绕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法律责任等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进行要点解读分析。让老师们清晰地认识到哪些行为是符合师德规范的,哪些是坚决不可触碰的红线。

幼儿在园一日活动中,安全是首位。在培训中,全体教师重点对“儿童安全事故的防范与处理”进行了实务案例学习,进一步厘清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02

依法施教 育幼于行


随后,张芳园长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向全体老师解读了集团《学前教育法》的学习计划。幼儿园将本次专题培训作为持续性学习的启动,继续带领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希望全体教师真正做到知法于心,依法施教。

最后,文澜幼儿园党支部副书记汪卉老师向大家说明了本学期党支部编制的《旅行成长册(教师版)》,本手册将作为一线教师的师德实操手册,老师们会通过系列学习深入领悟,将其与实际工作对标,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


在今后的工作中,文澜幼儿园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落实到园所实际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办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让每个生长在运河边的拱墅孩子拥有幸福童年。


编辑丨陈倩雯

初审丨陈   芳

终审丨汪   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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