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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资助政策宣传
—2024年秋季学期—
西安高新区始终坚持幼有优育目标,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重要内容,守正创新、立破并举、担当作为,全面推进“学前双普”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一年(截止当年8月31日前年满五周岁) 在园幼儿。
资助标准
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二、困难家庭保教费优惠政策
资助对象
自2024年秋季及以后新入园幼儿。
补助对象包括:
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资助标准
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级分类减免,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三、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补助对象主要包括
(1)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子女以及残疾学生(幼儿)。
(5)烈士子女及优抚对象子女。
(6)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条件按顺序优先选择申请认定。
资助标准
750元/生 •学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照250天计算)。
发放形式
每学期资助金以代金券形式发放,用于抵扣幼儿伙食费。
申请流程
1.学生(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与班主任联系对接),幼儿园组织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补到人。
2.学前一年免保教费为普惠性政策,不用提交任何材料。
3.咨询电话:029-81166851
初审:李 卓
初审:郭倩楠
终审:刘红娟
释放孩子的好奇心和创造力